当前位置:外资法律保护->乌总统签署文件保护投资者免受国有化及没收充公

       2019年12月25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投资和投资活动法》,保障外国及本国投资者自由向国外兑换外汇,并保护资产免受国有化及没收充公。

     根据该法,投资分为资本投资、金融投资和社会投资,并规定了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对投资活动主体权利的保障。

      根据该法,只要投资者纳税、缴费,就可以确保投资者在乌无限制地将货币资金自由兑换成外币,包括用于汇回的外汇兑换。并且,法律强调,在投资活动终止后,外国投资者有权自由将资产汇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