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优惠政策->在乌务工的外国合格专家创造有利工作条件的法令

   据乌兹别克斯坦“uzdaily”网报道,11月12日2018年,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关于为在乌务工的外国合格专家创造有利工作条件的法令。

   自12月1日起,对雇主取消了获得(续签)吸引外国高级专家及合格专家所需的劳动许可证明。外国劳务人员持有在乌从事劳务活动的确认函即可在乌务工。即使无确认函,雇主也可以为其提供兼职工作。

  外国高级专家和合格专家在注册和发放(续签)确认函时,将缴纳更低的手续费——1倍最低工资标准和2倍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现行的10倍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对这类人才征收既定税率50%的自然人个人所得税。

上述为外国专家签发的确认函有效期,将根据其需求自签发之日起最长达3年。可无限次续签,但每次续签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根据该文件,外国公民以入股或购买股权的形式在乌投资不低于8500倍最低工资标准,或创建外国企业,有权在不经过任何许可程序的情况下在任意岗位工作。

在劳动或民事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意为高级专家及其家属签发居留许可。


国际公认组织排名中全球1000所最佳大学的毕业文凭,可根据高等教育部的确认清单直接得到承认,无需特殊测试。

 高级专家是指从国际公认组织排名中全球1000所最佳大学毕业、拥有所述专业或文凭专业不低于5年从业经验、以及在乌从事  劳务活动条件的外国公民,其工资(报酬)不低于一年6万美元。

 合格专家是指拥有高等教育文凭、拥有所述专业或文凭专业不低于5年从业经验、在乌从事劳务活动条件的外国公民,其工资(报酬)不低于一年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