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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网站报道,2017年3月31日,乌总统米尔季约耶夫签署总统令,成立国家投资委员会,在全国14个州、直辖市及自治共和国设立下属分支机构,负责统一研究制定、监督实施国家投资政策和吸引外国投资规划,乌第一副总理兼国家铁路公司总裁拉马托夫负责分管,但该委员会主席尚未任命。

       该委员会整合了乌外经贸部、国家鉴定评估公司的部分职权,主要职能为研究乌国内各行业投资潜力,分领域细化投资政策,制订年度投资计划,改善投资经营环境,扩展与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财政部门、国际各大行业龙头企业及第三方投融资平台合作,提升吸引外资效率及鉴定评估单笔金额超过1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同等。同时,乌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部门及驻国际金融机构代表处等机构职能划归该委员会旗下。

       此外,上述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和考核乌驻外外交机构招商引资工作,每季度各驻外使领馆均需提交吸引驻在国直接投资工作报告及相关投资分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