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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米尔•帖木儿(1336.4.8-1405.2.18)是乌兹别克斯坦国历史上颇富传奇色彩的一位政治历史名人。关其生平事迹,大多记载于《胜利书》和《帖木儿自传》。

1336年,帖木儿出生在撒马尔罕以南的碣石小镇(今沙赫里萨布兹)。他出身于蒙古巴鲁剌思氏部落,是铁木真七世女系的驸马,也有学者认为成吉思汗世系之说不可信,帖木儿应是突厥人,而非蒙古人。帖木儿,在察合台语中为“铁”之意。1362年,26岁的帖木儿在一次和蒙古人的作战中,被蒙古人打伤成了瘸子,因此人称“跛子帖木儿”;又因为他娶了东察合台汗国公主,所以又被称为“驸马帖木儿”。1364年帖木儿扶持姻亲忽辛成为可汗,1369年建立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历史上最富盛名的宏伟帝国——帖木儿帝国,之后恢复了西察合台汗国的秩序与疆土,又吞并了东察合台汗国,并征服东伊朗、花剌子模、西波斯,恢复了蒙古帝国的光荣

1396年,帖木儿扣押包括明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使节在内的各国使节,表示对外宣战,开始了他第二阶段的征战扩张。征伐印度德里苏丹国,西征小亚细亚与马木留克王朝,并在1402年7月20日在安卡拉战役大败奥斯曼帝国,使其帝国疆域成为从印度德里到小亚细亚、美索不达米亚的大帝国。他击败当时如日中天、不断扩张中的奥斯曼帝国,间接地缓解了伊斯兰文化对基督宗教文化与整个欧洲的渗透。而从小亚细亚带回的艺术家、工匠与学者,留给撒马尔罕无数无价的传世建筑,使该处在其孙兀鲁伯的经营下,成为了中亚伊斯兰文化的重心。

帖木儿在1405年出兵明帝国的途中病死于讹答剌,其辉煌征战历史也由此终结,帖木儿帝国裂解为四大势力,最终于1506年被突厥的乌兹别克汗国的昔班尼所灭。

帖木儿制定了民刑分开的司法制度,将民事、刑事及行政诉愿分开,一部分司法官,专理刑事案件另一部分则为廉政司法官,专理官吏贪污案件。外国使者与民间往来,另有礼官负责。职责划分如此详尽清楚,使得帖木儿帝国境内司法有条不紊,井然有秩。

帖木儿还在帝国境内建立了相当完善的驿站制度。帖木儿在其汗国内,遍设驿站,备置马匹,以供换乘。按驿站之规定,帖木儿之使者,于路上倘有需用马匹之处,迎面遇有行人,无论地位高低,即属王公贵族、抑或贩夫走卒,只须提出商借之请求,对方必须立时将马出借。不论谁对此种义务皆无推却之余地。汗国大小道上皆行此法,使各地消息灵通,而帖木儿之巡吏昼夜活动于四方。

帖木儿治军从严且有法度,帖木儿军队中,百人为最小单位,置百人长,千人及万人之上,皆置有千人长及万人长。遇有战事发生,则征调各级将士,按敌势之强弱,分定征调兵数之多寡。军队纪律严明,每次出征军中都置有法官多人,随时接受诉状,加以裁判。帖木儿帝国征战多年常胜与他严明的军纪有着紧密的关系,相传帖木尔一生征战四十余年从无败绩,因此被后人敬为一代枭雄。现今乌兹别克斯坦的货币上还印有埃米尔•帖木儿驰骋沙场的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