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税收环境->乌兹别克斯坦2008年新税法税率变化情况

为了稳定发展国内经济、减轻企业税负,根据乌总统卡里莫夫签署的政府令,自2008年1月1日起,乌对国内税收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实行新的征税税率。新的税收政策旨在避免纳税人的某些逃税和隐瞒收入的行为,促进纳税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增加企业利润。通过减税获得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增加投资、发展生产和提高工资。新实施的部分税则税率如下:
 
企业利润税(所得税)—10%
增值税—20%
个人所得税—13%;中等收入人群—18%;高收入人群—25%
企业财产税—3.5%
统一社会税—24%
中小企业统一税——8%
天然气资源税——30%
凝析油资源税——20%
原油——20%
煤炭——3.8%


1、法人利润税



为促进企业发展生产,乌兹别克逐年下调法人利润税,目前已由过去的30%逐步下调到2008年的10%。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更是实行鼓励政策,产品出口份额占总销量的15-30%,征收70%的利润税,如占30%以上,则减半征收。
 
2、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所得税


对自然人征收的所得税为固定税,按照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税率,按法定最低工资额的倍数来计算。如个体商贩在塔什干市做食品买卖生意,按法定最低工资额的12倍计征个税,而在其他地区则仅征收4倍。2007年11月16日起,法定最低工资额为18630苏姆(约合14.3美元)。  



3、个人所得税


新税则规定,保留低收入人群(月工资在5倍最低工资以下)13%、中等收入人群(5-10倍最低工资)18%和高收入人群(10倍最低工资以上)25%的个人所得税基础税率。
 
4、地方税、费


地方税封顶税率适用于全国各个地区,不同地区具体税率由内阁根据财政部的建议确定。



5、水资源使用税


随着乌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用水量的大量增加,水资源日益紧缺。2007年水资源使用税率与2006年相比提高了50%,2008年保持不变。其中经济部门的企业税率最高,地面、地下水使用税分别为14.40苏姆和18.45苏姆/立方米。



6、法人财产税


法人财产税按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总值确定。如农产品经营者的农作物、牲畜、渔场、仓库等。



7、自然人财产税


自然人财产税税率统一为0.5%,按其所拥有的住宅、院落、别墅、车库等的总价值计征。
 
8、超利润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水泥和天然气征收“超利润税”,同时保留对阴极铜征收超利润税,具体如下:
1)对矿渣波兰特水泥、抗硫酸盐水泥、固井用水泥每吨售价超过7.5万苏姆的部分征收75%的超利润税;除白水泥外,其他牌号水泥售价每吨超过6万苏姆,均应征收75%的超利润税(目前汇率1美元约合1300苏姆)。
2)对天然气售价超出每千方100美元(或等值苏姆)部分也需征收75%的超利润税。
3)对阿尔马雷克矿山冶金公司阴极铜售价每吨超过2730美元的部分征收60%的超利润税。
 
9、土地资源使用税


按照乌国家制定的有关土地使用税则规定,税务部门按照纳税人所在的不同地区确定不同的土地税率。首都塔什干市被划分为14个区,不同地区的具体税率如下:



除首都塔什干市外, 其余各州、共和国均根据企业或居民住宅所处的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用途而分别按不同税率征收土地税。
 
10、中小企业统一税



11、商业及公共饮食企业(含中小企业)统一税



12、外国及周边国家车辆出入境费



13、燃料油及天然气消费税。


从2008年1月1日起,液化气消费税由21%增加到26%。同时,对乌本国生产的A-76和AH-80号汽油消费税定为14.8万苏姆/吨,AH-91、92和93号汽油为16.3万苏姆/吨,AH-95号汽油18.8万苏姆/吨,柴油-13万苏姆/吨,航空燃油-1.87万苏姆/吨。
天然气消费税仍保持2007年25%的水平;烃资源开采税将保持在2007年水平,即开采石油、凝析油20%,开采天然气30%。
 
14、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在保税区内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生产消费品的企业免征消费税。
  
15、对进口部分种类钢材征收40-50%的消费税。


包括用于钢筋混凝土构件用的条钢(税号ТН ВЭД 7213 10,7213 9110, 7214 20,7214 99)、铁丝或非合金钢丝(税号7217)及一系列黑色金属产品,如金属网、丝网、栏杆材料(税号731449)等。
 
16、取消国产家具、水晶制品、视听设备的消费税,以提高当地产品的竞争力。
   
17、取消在已注销的畜牧企业基础上成立的、且已享受过优惠税收的畜牧企业的统一土地税的优惠政策。
 
18、法人进口木材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
 
19、进口卷烟消费税。


从2008年1月1日起进口卷烟或其代用品(税号ТН ВЭД 2402 20,2402 90)的消费税从2007年的报关价的50%且每千支不低于7美元提高到报关价的50%且每千支不低于10美元。

乌税务委员会的专家称,通过上述调整,2008年间接税将占国家预算总收入的50.2%,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由去年的10.1%提高到10.5%。